蓋瑞·里昂·里奇威(生於1949年2月18日),是美國歷史上惡名昭彰的連環殺手,綽號「綠河殺手」。他在1980年代初期至1990年代末期犯下四十九宗謀殺罪。根據已確認的案件,他是美國史上第二殺人最多的罪犯。

為逃避死刑,他選擇完全招認罪行。法官逐一宣讀四十九位受害者的名字(事實上,他可能殺害近九十名女性,但許多屍體未被尋獲),而他每次聽完姓名後都冷靜地重複:「有罪。」

整個審訊過程中,里奇威用冷漠的語調陳述,聆聽證人陳述時神情恍若旁人。隨後,多為女性的受害者家屬獲准在法庭上作證。以下是部分證詞:「你曾聲稱對所有受害女性毫無記憶,但我們的記憶永存;你說她們對你毫無意義,但她對我們卻意味著一切。」 「她是母親,是妻子,是姊妹,我們懷念她。」「願他承受漫長而殘酷的死亡。」「他將下地獄,那才是他該去的地方。」當受害者家屬詛咒嘲弄時,蓋瑞·里奇威始終面無表情地坐在那裡。

當時有一個片刻,他流露出自己的情感,甚至哭了出來;那是在其中一位受害者的父親對他說話時發生的。那位父親說:

「里奇威先生……在這裡有些人恨你……但我不是其中之一。你讓我很難活出我所相信的——也就是天主所教導我們去做的事,那就是寬恕……因此,先生,我寬恕你。」

這位男子所言,正是耶穌多次教導的真諦。寬恕鄰人的原因有兩個:其一,如耶穌明示,寬恕鄰人是天主寬恕我們的先決條件:「因為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」(瑪6:14);其二,寬恕使我們心靈擺脫一切違背仁愛的枷鎖,驅除仇恨。這兩者之間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聯。

被天主寬恕意味著天主潔淨我們的心靈,移除一切阻礙我們接受祂慈愛的障礙。天主寬恕我們是為了愛我們;亦因為祂要開啟我們的心,接納祂的愛,而要達成這目標,就必須清除所有阻擋天主的愛的障礙——也就是仇恨。

正因如此,當我們不願主動寬恕冒犯者時,實則是我們自願將仇恨留存心中。天主不會強行從我們心中移除任何事物。唯有當我們的心渴望領受祂的愛時,天主才會寬恕。因此,我們請求寬恕——即渴望被天主所愛——亦是天主寬恕我們的條件,因為我們需要被寬恕,而天主從不違背我們的心意。

因此,以寬恕換取寬恕的條件不可或缺,因它使我們的心預備好接受天主的寬恕。若我們不願寬恕,便無法領受天主的寬恕,因為我們缺乏接受寬恕的必要心態——即心中無恨。讓我們由衷寬恕所有人,以消除任何阻礙天主的愛進入我們心靈的障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