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說詩人喬治﹒赫伯特(1593-1633)有一群朋友,他們每週聚會一次,談天說地,也會演奏音樂。他們組成了一個小型業餘樂團,經常花時間演奏樂曲。

某日,赫伯特前往友人宅邸參與音樂聚會途中,遇見一輛陷於泥濘的馬車。見車夫獨力無法脫困,喬治決定施以援手。此事縱使兩人協力亦非易事,他們耗費數小時才將馬車從泥淖中拉出。

這意味著當喬治抵達朋友家時,他們早已結束演奏並互相道別。其中一位朋友見到喬治時說:「喬治,你來晚了,錯過所有音樂了。」喬治帶著完成善事的滿足笑容回應:「沒關係,改天再聽。」他因遵循福音精神行事而心滿意足。

當耶穌教導我們應在暗中行善以獲天主的賞報(參閱瑪6:4、6:18)時,祂並非暗示暗中行善就無法在塵世得到賞報。耶穌指出:若我們不追求某種賞報,反而會獲得真正的賞報。究竟哪些賞報值得追求,哪些又該避免呢?

我們不該追求的賞報,是世俗的虛榮。當我們渴望被人認可,渴求世人的掌聲,為博取他人目光而行事時,所獲得的賞報終將空虛。 借用《訓道書》的話,追求這些事物猶如試圖捕捉風(參見《訓道書》4:4)。這正是法利塞人和稅吏的弊病——他們行事甚至禱告,只為向他人炫耀,而非為靈魂的益處。我們行事不應為博取他人目光,而應出於仁愛之心。

喬治﹒赫伯特因行善而獲得滿足感,這是人之常情,並未違背福音精神。真正的問題是,若他行善僅為獲取滿足感,而非出於對困苦窮人的仁愛。施捨應為助人而行,祈禱應為與天主建立個人關係而行,禁食應為克制情慾而行。這些善行會能帶來神聖的滿足感,這是天主在暗中察看時,今生賜予我們的部分賞報,也必會在天國賜予我們圓滿的賞報。